1.我省2008年普通高考报名时间为1月5日至25日,其中:武汉市、黄冈市的考生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07年10月20日-21日两天;全省报考艺术专业的考生报名时间为2007年11月20日至23日。
2.具有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资格的所有湖北籍考生,须在其户口所在地报名。对由于父母工作调动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的考生学籍与户口不在同一县(市、区)的,原则上考生应回户口所在地报名。回户口所在地报名确有特殊困难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可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学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同意后,可就地报名;否则只能回户口所在地报名。中职生无论何种情况,均不得在非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和高职统考。省、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高中跨区域招生等造成的考生在非户口所在地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如学校集中统一组织在非户口所在地报名,须经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同意后,书面向省教育考试院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报名。如考生个人要求在非户口所在地报名,须写出书面申请,经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同意后,可以报名。
3.应届高中毕业生及中职毕业生原则上由学校组织统一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设立的报名点报名。
4.往届生和社会人员和转业、退伍军人等一律由本人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5.任何中学无权接收往届生报名或将往届生作为应届毕业生报名。
6.所有考生报名时均要进行电子照相。报名、考试过程中所使用的报名登记表、准考证、考场座次表及座位标签上的照片均使用计算机统一采集的考生电子照片。
7.考生报名时必须阅读并确认《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其主要内容包括:①遵守国家和省制定的有关本次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接受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②坚决服从考点工作人员和监考员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③本人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